因為華晨宇的一首歌從此瘋狂,大風(fēng)細雨江水翻涌,嘶聲歌唱《孩子》和《山海》。閉上眼睛只有伴奏和自我演唱,仿佛擁有了整個天地與人間。踏在江邊廣袤的草坪,什么也沒有想,只踩著泥,任由細雨沾濕鏡面,在黑夜里摸索往前的路,不確定是否有出口。離我不遠處有一頭牛或者是馬,驚愕和恐懼壓上心頭,不管水坑和爛泥,只向著那有路的地方前去......
花花說:當他能用音樂去表達內(nèi)心情緒,他才開始真正喜歡音樂,并且也認定了這就是初衷,不會改變。愛上他始于《孩子》,他說:演唱只是歌曲的一個部分,音色是一個作品里的一種元素,它同貝斯、吉他等都是一樣的,創(chuàng)作是大于演唱的,《孩子》的Demo比有歌詞的唱要好聽,他笑道自己不會寫歌詞,忽然就想到快男時的那首無字歌,雙手抱拳,他的所有所有都融進了音樂里。我在想如今只留下歌詞的《詩經(jīng)》,是不是用音樂的形式表達要比文字更合乎原本樣貌。我多想吟唱《詩經(jīng)》,舞之蹈之。
之前不大喜歡花花某些歌里躁動的音符,后來不知怎的就愛到無法自拔,可能我愛的仍然不是躁動,是沒有演唱部分的和聲和高音。他改編周杰倫《雙截棍》中的那一段和聲簡直讓人迷醉,從緊繃的rap里忽然斷弦,像是獲得了某種領(lǐng)悟般,那一部分是沒有任何技巧的喊,令人傾倒沉淪。《煙火里的塵埃》也是這般,唱完一段之后的純音樂像是解放了自己,高音收尾,完成所要表達的情緒。對花花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愛只能在樂曲里癡狂。
期望自己也能在自己的專業(yè)中有所長,將情緒情感傾注于字里行間,完成我所要的表達。此種表達不迎合任何外界,唯尊崇心之所向,感覺是自由自在、肆無忌憚在一片山林里旋轉(zhuǎn),不期盼有多少回音,不迷路就好。